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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蓝旗镇2024年度一事一议村内道路项目第二标段结果公告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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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 2024-12-31 245.76KB 业主:凤城市蓝旗镇人民政府 关联招标:凤城市蓝旗镇2024年度一事一议村内道路项目第二标段结果公告
内容简介

丹东市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凤城市蓝旗镇2024年度一事一议村内道路项目第二标段项目编号:JH24-210682-00209编制单位: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1第三章工程量清单56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58第五章评审办法62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81凤城市蓝旗镇2024年度一事一议村内道路项目第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凤城市蓝旗镇2024年度一事一议村内道路项目第二标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0682-00209项目名称:凤城市蓝旗镇2024年度一事一议村内道路项目第二标段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2,118,05472元(人民币)最高限价:2,118,05472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发村道路全长4652米,15cm厚C30商品混凝土,路宽3m。(2)镶白旗村道路全长2996米,15cm厚C30商品混凝土,路宽3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6个月内完工。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或者退休返聘合同;(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2(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8日23时59分至2024年12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开标室(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杨新东方大厦四楼)。六、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开标室(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杨新东方大厦四楼)。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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